一、黨委會工作落實
負責集團黨委會的組織籌備、會務保障及紀要記錄;會議材料歸檔管理,及時落實、跟蹤和督辦會議決定事項。
二、黨委重點工作牽頭落實
(一)負責牽頭集團黨委重點工作的頂層設計與落實執行,起草黨委年度工作要點、階段性(專項)工作計劃及總結等;
(二)組織籌備集團黨委年度會議、民主生活會、黨建工作專項述職、“慶七一”等重大會議及活動;
(三)落實上級黨組織和集團黨委布置的階段性工作,組織或配合開展各級各類黨內主題活動。
三、黨的建設工作目標管理考核
(一)負責牽頭落實集團黨委年度黨的建設目標管理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具體落實市國資委黨組織書記年度基層黨建工作專項述職等工作;
(二)牽頭組織落實市委組織部、市國資委黨委等相關部門開展的“四不兩直”檢查、“兩隨機”調研督查及年度綜合性考核等工作;
(三)牽頭組織撰寫申報相關政研論文、組工信息、會議講稿、工作方案、經驗介紹、工作亮點、典型發言、總結報告等專項及綜合性材料。
四、基層黨組織“五基三化”建設
(一)牽頭組織開展集團黨委所屬黨組織年度黨的建設目標管理考核、黨組織書記基層黨建工作專項述職考評、季度“兩隨機”調研督導及各類專項工作督查等;
(二)督導所屬黨組織開展黨組織成立、換屆選舉、撤并及調整,嚴格落實“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及組織生活會等制度;
(三)負責黨員教育培訓管理,負責做好發展黨員、黨費收繳管理及使用、黨員管理系統平臺運維及黨統等各項工作。
五、黨建工作創新發展
牽頭落實推進集團黨的建設工作創新發展研究、活動組織實施、亮點跟進指導等工作,包括集團黨建創新平臺和黨建品牌的完善提升,集團黨委所屬黨組織黨建工作創新發展的跟進指導,示范黨組織創建及經驗推廣等各項工作。
六、維穩工作
負責落實上級維穩工作部署,掌握分析集團內部穩定情況并提出對策建議,組織排查、協調化解企業不穩定因素,處置應對并及時上報群體性事件。
董事會辦公室
一、集團公司董事會建設工作
(一)負責集團公司董事會定期會議、臨時會議的籌備與落實,準備會議議案和相關材料,并對其進行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審核,據實制作會議紀錄,草擬會議紀要、決議,對決議事項進行跟蹤督辦、及時向董事會報告重大進展情況等工作;
(二)負責與集團董事聯絡,組織向董事提供信息和材料;
(三)組織準備和遞交需由集團公司董事會出具的文件;
(四)負責籌備集團公司董事會向出資人報送的年度、半年度工作報告及述職工作;
(五)負責建立集團公司董事會履職臺賬;
(六)負責組織集團公司董事會培訓、考察等工作;
(七)負責統籌協調集團公司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根據董事會要求開展相關工作;
(八)負責集團公司董事會與出資人的日常聯絡;
(九)負責集團公司董事會信息披露工作;
(十)負責籌備集團公司董事會換屆工作;
(十一)負責集團公司董事會檔案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集團公司董事會相關制度建設。
二、集團公司法人治理工作
(一)負責集團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管理,構建科學決策、規范經營、權責對等、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體系;
(二)負責組織開展法人治理研究,協助董事會擬訂有關重大方案,起草和落實集團公司法人治理層面的基本制度和規章;
(三)負責收集、下達集團公司關于一級監管單位(含上市公司、混合所有制企業)及集團公司作為股東的其他參股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會議議案意見,并安排股東代表參加股東會及有關會議;
(四)負責督促監管單位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
三、集團公司戰略管理及發展研究工作
(一)協助董事會制訂和落實戰略規劃;
(二)協助董事會開展戰略發展及重大經營管理專題研究工作,整理并傳遞內外部信息,為董事會提供決策依據。
四、集團公司外部董事管理
(一)負責集團公司外部董事日常相關事務,提供正常履職所需的企業信息、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二)負責統計報送集團公司外部董事出勤記錄;
(三)負責收集集團公司外部董事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并報送出資人授權委托公司;
(四)負責協助出資人辦理集團公司外部董事的年度和任期考核事項;
(五)負責組織集團公司外部董事學習履職相關的政策文件,建立外部董事履職臺賬,記錄外部董事參加會議、發表意見、表決結果、開展調研、與有關方面的溝通、提出指導和咨詢意見等方面的情況。
五、監管單位董事會工作
(一)負責指導監管單位董事會建設工作;
(二)負責起草并提請集團董事會審議一級監管單位董事會的設置方案、換屆等有關事項;
(三)負責監督監管單位董事會各項決議的執行狀態,及時向相關部門進行反饋,必要時向集團公司董事會報告;
(四)負責建立、落實監管單位董事會工作報告制度;
(五)負責對監管單位董事會工作進行考核評價。
六、監管單位外部董事管理
(一)負責一級監管單位專兼職外部董事的選聘、選派工作;
(二)負責一級監管單位專職外部董事、兼職外部董事管理及考核評價工作;
(三)負責監管單位外部董事的日常管理、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收集上報工作;
(四)負責建立、落實監管單位外部董事工作報告制度;
(五)負責修訂、完善外部董事管理有關制度。
一、公文管理
(一)負責集團公司收文登記、擬辦、轉辦等文件處理工作;
(二)負責集團公司發文審核工作;
(三)負責組織起草集團公司重要公文和綜合材料;
(四)負責集團公司公文印制、分發和歸檔工作;
(五)負責集團公司史、志資料收集與報送工作。
二、綜合協調
(一)負責集團公司重大事項和綜合事務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負責集團公司承辦政府主導類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負責領導調研、視察及公司級重大活動行程安排及組織協調;
(四)負責下達集團公司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并進行目標分解;
(五)負責集團公司領導的請假事宜。
三、會務管理
(一)負責統籌公司級會議管理和保障工作;
(二)負責統籌集團公司經濟工作會議、領導班子工作例會、總經理辦公會等綜合性會議,并出具會議紀要;
(三)負責協調集團相關人員參加上級部門會議。
四、機要保密
(一)負責集團保密委員會日常工作;
(二)負責集團涉密文件管理;
(三)負責集團涉密人員培訓、管理工作。
五、政務信息管理
(一)負責收集整理集團各類政務信息,為領導提供決策參考;
(二)負責組織完成市政府、市國資委下達的政務信息報送任務;
(三)負責集團政務信息公開、辦事公開工作。
六、督查督辦
(一)負責組織集團公司重要決議、領導批示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督查督辦工作;
(二)負責出具督查通報,提出督查建議。
七、檔案管理
(一)負責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集團公司檔案;
(二)負責提供檔案借閱、使用服務;
(三)負責檔案開發利用工作;
(四)指導和監督各部門、監管單位做好檔案管理工作。
八、外聯接待
(一)負責集團公司公務接待、外事接待與商務接待工作;
(二)負責統籌集團公司對外聯系工作。
九、行政事務管理
(一)負責集團公司印章管理、證照管理工作;
(二)負責推動辦公類系統信息化建設;
(三)負責編制執行集團公司行政辦公費用預算;
(四)負責組織人大和政協提案、市長熱線、市長信箱、城市管理立案等事項辦理工作。
十、后勤管理
(一)負責集團公司公務車輛管理和調配;
(二)負責集團公司辦公用房調配及物業管理;
(三)負責集團公司職工食堂管理;
(四)負責集團公司辦公類固定資產、辦公用品采購及管理。
十一、信息化管理
(一)負責編制集團信息化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集團公司信息系統的開發、建設、升級、運維,
指導監管單位開展信息系統建設和運維;
(三)負責集團公司網絡安全和各應用系統服務器的建設、備份、恢復以及維護信息系統的數據安全;
(四)負責集團公司計算機軟硬件、網絡設備、智能化設備、視頻會議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五)負責集團信息化業務指導培訓及技術支持。
黨委組織部
一、中層管理人員管理
(一)負責草擬集團中層管理人員(職業經理人除外,下同)配置方案;
(二)負責集團中層管理人員的考察考核與任免,以及人事檔案管理;
(三)負責集團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年度考核工作以及個人報告事項的填報;
(四)負責集團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的出入(境)政審和備案相關工作;
(五)牽頭做好集團管理人員掛職交流、后備人才選拔等工作;
(六)落實市委組織部、市國資委關于集團中層管理人員管理相關工作任務。
二、鄉村振興工作
(一)負責編制集團年度鄉村振興捐贈預算,統籌協調鄉村振興調研與項目開展,幫扶人員的選派與管理;
(二)負責集團季度鄉村振興工作會議具體落實工作;
(三)負責鄉村振興相關工作落實跟進及指導。
三、評先評優工作
(一)負責組織協調集團評先評優及表彰工作;
(二)統籌協調上級示范典型及各類先進人選推薦工作。
黨委宣傳部
一、意識形態
(一)負責落實集團意識形態目標管理責任制工作;
(二)負責集團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
(三)統籌黨報黨刊征訂;
(四)統籌網絡輿情監測應對及隊伍建設。
二、內外宣傳
(一)負責運營集團各類宣傳陣地包括微信公眾號、微信視頻號、抖音號、官方網站;
(二)組織宣傳員隊伍開展技能培訓;
(三)組織信息稿件的收集、編寫、刊登工作;組織重大項目活動策劃、媒體聯絡、稿件采寫;
(四)負責集團宣傳品出版;負責統籌開展集團影像采集工作;負責管理融媒體宣傳創新工作室;
(五)負責協調維護對外媒體關系等。
三、企業文化
(一)負責搭建集團企業文化建設總體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建設管理集團公司企業文化陣地;
(三)起草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四)組織開展集團企業文化活動;
(五)組織《威寧文化》自辦內刊編輯印刷;
(六)設計和制作員工工牌。
四、精神文明建設
(一)負責組織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二)負責組織開展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
(三)負責志愿服務、愛國主義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活動開展。
一、紀律監督檢查
(一)負責貫徹落實上級及集團黨委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
(二)負責監督檢查黨組織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
(三)負責集團中層管理以上黨員領導人員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遵守黨紀、思想作風等方面的情況;
(四)協助集團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二、行政效能監察
(一)負責貫徹落實上級及集團公司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
(二)負責監督檢查集團公司各部門、監管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單位規章制度及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
(三)負責監督檢查、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
(四)負責對集團重點工作、重點項目等重大決策部署進行督察檢查;
(五)圍繞企業降本增效、提升管理水平、企業重組改制、產權轉讓等方面開展效能監察;
(六)協助集團公司推動完善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監督體系。
三、查辦黨紀案件
(一)負責檢查處理集團黨組織、中層管理的黨員領導人員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或其他比較重要、復雜的案件;
(二)對涉案黨員進行問責或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決定或取消對涉案黨員的處分;
(三)負責受理處置黨員群眾檢舉舉報,開展談話提醒、約談函旬;
(四)負責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四、查辦政務(行政)案件
(一)負責調查處理集團各部門和監管單位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職務違法、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等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復雜的政務、行政案件;
(二)負責對違法的監察對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移送市監委處理;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對違反行政紀律的人員作出行政處分決定;
(三)負責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務處分、行政處分的申訴;
(四)負責受理監察對象違紀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保障監察對象的權利。
五、廉政宣導教育
(一)負責會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機制制度的宣導教育工作;
(二)負責對企業黨員職員工開展遵守紀律的教育、廉政教育。
一、發展研究
(一)開展宏觀經濟和政策環境研究分析,研究與集團未來發展關系重大的戰略性課題;
(二)負責集團相關行業調查研究和信息收集,推動集團各個業務板塊資源整合優化及商業模式創新。
二、戰略規劃
(一)負責研究、制訂和修編集團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
(二)負責組織集團戰略分解工作,監控戰略實施情況,編制集團年度戰略執行報告;
(三)指導和監督各監管單位戰略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定期開展評估糾偏工作。
三、投資管理
(一)編制集團年度投資計劃;
(二)負責集團公司投資項目前期開發,挖掘外部投資機會;
(三)負責審核各監管單位報送的投資項目;
(四)組織對集團公司投資項目的考察、調研、策劃、洽談、論證與評審;
(五)指導、監督各監管單位重大投資項目的談判與實施,提出改進意見并監督實施;
(六)進行投資進度管理,開展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
四、資本運作
(一)負責集團并購、重組、對外股權投資、金融投資等資本運營工作;
(二)負責集團上市業務的研究,指導和審核各監管單位上市方案;
(三)負責集團市值管理。
五、聯盟合作
(一)負責集團對外戰略合作發展事宜;
(二)負責招商引資工作的歸口管理。
一、經營計劃管理
(一)負責搭建集團化的經濟運營管理體系,并進行動態管理;
(二)負責集團年度經營目標的編制、分解和調整;
(三)負責集團經濟運行狀況的統計、分析和上報;
(四)負責組織召開季度經濟運行分析會、擂臺賽等;
(五)負責監督、指導各監管單位開展經濟運營管理工作。
二、經營業績考核
(一)負責構建集團化的經營業績考核體系,并進行動態管理;
(二)負責承接市國資委經營業績考核相關工作要求,編制和報送集團經營業績考核指標,申請經營業績考核獎勵加分等事項;
(三)負責起草、修改監管單位經營業績考核辦法;
(四)負責下達各一級監管單位經營業績考核指標,組織各一級監管單位簽訂年度經營業績責任書,組織開展各監管單位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并提出經營業績考核初步結果。
三、股權及改革改制
(一)負責對各一級監管單位的股權及改革改制進行監督管理;
(二)負責集團工商登記、國有產權登記等手續辦理;
(三)負責指導、審核各監管單位股權轉讓、兼并重組、停業破產、關閉注銷等有關手續辦理;
(四)負責推進管理層級壓縮有關工作;
(五)負責審核各監管單位改革改制方案;
(六)負責對所屬企業國有股權劃撥、轉讓、兼并重組等有關手續辦理;
(七)負責辦理集團設立全資、控股、參股企業有關手續,指導監管單位設立全資、控股、參股企業有關工作。
四、運營管理
(一)建立健全集團資產出租管理制度,審核各監管單位的資產出租管理實施細則;
(二)審核各監管單位按規定上報集團的項目運營方案、資產租賃事項,開展資產出租情況監督檢查工作;
(三)督促各監管單位加強項目運營管理,指導、協調解決各監管單位在出租運營過程中的問題;
(四)制定完善集團大會員聯盟、內循環等方案,并推動落實;
(五)開展中企聯、區企聯、市企聯相關工作。
五、資產歸口管理
(一)負責起草和修改集團資產管理有關管理辦法和規定;
(二)審核辦理各監管單位的資產處置事項。審核辦理集團協議轉讓和無償劃轉事項;負責組織落實集團專項清產核資工作;
(三)對資產接收、權屬變更及確權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審核與監督;
(四)審核、指導監管單位報集團審批或備案的除投資事項以外的資產出租事項、危舊房改造事項、資產盤活利用事項、商業運營方案等。
六、安全與環保管理
(一)組織開展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服務、疫情防控、消防、環保和節能減排等工作;
(二)承辦上級部門安排的安全生產各項工作任務,做好迎檢工作,按要求報告各項工作情況;
(三)對各監管單位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負責與各監管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并考核;
(四)組織開展安全隱患、環保管理情況大檢查,督促各監管單位制定整改措施,監督措施落實到位;
(五)建立完善集團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
(六)負責集團疫情防控工作;
(七)負責集團社會綜治及平安建設工作;
(八)協調重大安全環保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包括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按規定及時逐級上報安全環保事故信息和事故調查報告;
(九)負責安委會日常工作。
七、工程項目歸口管理
(一)負責起草和修改集團項目建設管理有關管理辦法和規定;
(二)負責統計、編制、申報集團城建計劃、項目工作計劃;負責各類工程相關報表、材料的匯總、報送工作;負責工程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入庫入統指導、協調、匯總報送;
(三)承辦各一級監管單位報請集團公司協調處理的工程建設前期、施工、竣工驗收等有關重大事項。
一、預算管理
(一)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
(二)負責組織集團年度預算的編制和評價;
(三)參與各監管單位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合理性評價、對各監管單位經營指標的下達提出財務建議;
(四)負責各監管單位年度經營考核指標的測算;
(五)負責對集團公司和各監管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分析,并定期提交預算執行和分析報告;
(六)負責接收各監管單位預算調整申請,集中編制集團預算調整方案;
(七)備案各監管單位預算方案;
(八)負責集團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相關工作。
二、資金管理
(一)對集團近期和中長期的資金需求進行預測,編制集團年度資金計劃和中長期資金流量計劃;
(二)負責集團資金內部往來結算,統籌調度集團內資金的使用;
(三)負責集團資金結算中心的運營管理;
(四)負責組織建立債權債務臺賬,防范集團資金債務風險;
(五)負責對集團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控制,定期提供資金分析報告;
(六)負責集團公司資金賬戶開設、管理、注銷等工作,并負責各監管單位資金賬戶開立和注銷的核準備案等工作。
三、決算管理
(一)負責統一規范集團會計核算,包括會計科目、會計政策、證賬表處理規范等內容;
(二)統一組織集團年度財務決算、財務審計工作;
(三)負責集團公司會計核算日常工作,指導與監督各監管單位會計核算管理工作;
(四)負責集團公司收入、成本與費用、利潤、國有資本收益管理;
(五)負責定期編制和提供集團合并財務報表及報表附注資料;
(六)定期接收檢查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報告及各類管理報表并對外報送;
(七)對監管單位實施財務監督和檢查,防范財務風險。
四、財務分析
(一)負責根據財務報表、統計數據進行專業分析,為集團公司經營決策提供支持;
(二)負責對集團經營、投資、改革改制、資產重組等重要項目進行財務評估。
五、稅務繳納與籌劃
(一)研究國家相關稅收法規政策,開展集團稅務籌劃工作;
(二)依法計繳集團公司各項應繳稅費,編報稅務報表;
(三)統籌、指導、協調各監管單位稅務籌劃工作。
六、籌融資管理
(一)負責融資相關的政策研究、新融資產品研究;
(二)負責研究金融政策與資本市場動態,分析項目融資風險;
(三)組織編制集團年度融資計劃,制定集團公司融資方案;
(四)組織制定監管單位債券融資、固定資產融資和需納入集團綜合授信的流動資金借款融資方案,審核監管單位融資方案;
(五)負責組織實施集團各融資方案,指導監管單位融資相關工作;
(六)負責將集團公司融資事項進行掛牌競價,及數據資料報送;
(七)負責對外報送融資方案數據,組織撰寫并報送融資工作總結和融資計劃。
七、擔保管理
(一)負責集團各項融資擔保事項,對擔保項目進行調查論證、控制風險;
(二)負責建立集團擔保業務的臺賬,監控擔保項目的相關情況;
(三)負責審核各監管單位對內對外擔保事項。
八、信用評級管理
(一)負責集團公司信用評級和維護工作,包括對接評級機構、申報材料準備等;
(二)指導各監管單位開展信用評級工作。
九、其他工作
(一)對監管單位報請集團審批的以及集團公司涉及財務、融資事項出具意見,對上述事項相關經濟合同進行審查;
(二)集團公司外派財務人員管理。
一、人力資源規劃
(一)根據集團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制定并執行集團人力資源規劃;
(二)指導各監管單位制定人力資源規劃,并監督執行。
二、組織機構管理
(一)負責完善及優化集團公司組織結構與崗位編制方案,并根據方案組織編制及修訂集團公司部門職責及崗位職責;
(二)審核各監管單位組織機構設置及人員定崗定編方案,并監督實施。
三、招聘與人員配置
(一)負責建立和完善集團招聘管理體系;
(二)審核各監管單位年度招聘計劃,形成集團年度招聘計劃,并推動實施;
(三)按照集團招聘程序組織開展人員招聘活動;
(四)負責對監管單位招聘工作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負責招聘渠道的開發和維護;
(六)根據集團人員需求,結合績效考核結果和人才開發計劃,提出人員調配意見。
四、薪酬激勵及工資總額管理
(一)負責建立和完善薪酬管理體系,對集團工資總額進行管控;
(二)制定集團公司薪酬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集團公司薪酬福利、社會保障等事務日常管理;
(三)審核各監管單位工資總額方案,指導各監管單位開展薪酬管理工作并監督執行;
(四)負責報送集團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預算方案;
(五)負責對各監管單位領導人員履職待遇、業務支出預算方案進行備案批復;
(六)負責制定監管單位領導人員薪酬管理辦法并核定年度薪酬及任期激勵;
(七)指導推動各監管單位實施中長期激勵。
五、績效管理
(一)負責建立和完善績效管理體系;
(二)制定集團公司績效考核方案,負責組織開展各期績效考核工作,匯總統計考核結果,協調處理員工績效申述,建立員工績效考核檔案;
(三)指導各監管單位開展績效考核工作,并監督執行。
六、培訓與人才開發
(一)負責建立和完善集團培訓與人才開發體系;
(二)開展培訓需求調查,制定集團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審核各監管單位年度培訓計劃并監督執行;
(四)負責培訓效果評估,及時優化培訓工作;
(五)建立和完善集團員工職業生涯開發與管理體系并輔導實施。
七、人事管理
(一)負責辦理集團公司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續簽及解除、員工退休手續;
(二)負責集團公司人事檔案管理,指導各監管單位開展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三)負責辦理員工調動、調整的手續;
(四)負責職稱評審、聘任,執業資格管理;
(五)負責協調處理集團公司員工關系,指導各監管單位勞動關系管理與勞動糾紛處理工作;
(六)負責集團公司員工戶籍管理。
八、關鍵崗位及后備人才管理
(一)組織開展集團崗位分析,識別關鍵崗位;
(二)編制集團關鍵崗位人才繼任計劃;
(三)負責集團公司關鍵崗位后備人才的選拔、培養、任用、監督及考核管理工作。
審計部(監事會工作部)
一、審計工作
(一)組織實施財務審計、績效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內控審計等內部審計工作;
(二)督促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
(三)協助牽頭部門做好股權投資、企業改制、股權轉讓涉及的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工作;
(四)負責監督指導監管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二、監事會工作
(一)負責協助辦理集團派任監事的提名和任免事項;
(二)負責擬定各一級監管單位上報的監事會議案意見;
(三)負責對接、協調上級單位辦理監事會有關事項;
(四)負責組織監事培訓工作。
一、內部控制管理
(一)統籌組織集團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建立、改進及完善等工作,并根據制度規定統籌開展內控管理工作;
(二)負責集團公司規章制度的歸集匯總、統籌修訂和完善,協助各部門檢查督促職能范圍內規章制度的落實,并提出改進意見、建議;
(三)負責組織開展集團公司層面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會同各部門開展內部控制缺陷整改,對年度內控工作進行總結;
(四)統籌內部控制相關培訓、內部控制管理文化建設工作;
(五)指導各監管單位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與內部控制評價及整改工作。
二、風險管理
(一)統籌集團公司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并根據制度規定統籌開展風險管理工作;
(二)統籌制定集團公司年度風險管控計劃目標,統籌開展重要、專項風險檢查、季度風險監測工作,對年度風險管理工作進行總結;
(三)統籌集團公司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及開展風險管理培訓、文化的建設工作;
(四)協助集團公司各部門識別、評估、監測和報告合規風險,規避經營管理風險,依法合規開展業務經營活動;
(五)協助集團公司各部門開展對重大事項的事前風險審核、事中風險控制、事后風險檢查,出具集團公司重大決策的風險評估意見;
(六)協助集團公司各部門制定集團公司重大風險事項應對方案,并對其執行情況和效果進行評估;
(七)協助集團公司各部門跟蹤、參與集團公司重要業務開展,整理重大風險監控信息及發出風險預警,匯總分析各監管單位報送的風險管理事項,編制風控簡報;
(八)指導各監管單位建立健全風險管理體系及處置風險事項。
三、合規管理(含法務管理)
(一)統籌集團公司合規體系建設,根據制度規定統籌開展合規管理工作;統籌開展集團制度制定、落實情況檢查監督;
(二)負責對集團公司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規章制度、經濟合同進行合法合規性審核,對集團運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三)負責集團公司法律中介機構的選聘、日常工作聯系;對集團聘請的法律中介機構組織開展考核、監督工作。指導監管單位法律中介機構的選聘、考核、監督工作;
(四)負責集團公司違規責任追究過程中線索受理、初步核實、分級分類、責任認定、責任追究、申訴、督促整改、驗收銷號等環節工作;
(五)參與處置集團公司的法律糾紛事項,匯總分析報告集團重大法律糾紛事項;
(六)統籌開展合規培訓、合規文化建設、合規信息化建設工作;
(七)協助集團公司各部門制定合同范本,配合主辦部門開展合同起草、條款談判、盡職調查、合同法律審核工作。組織開展集團合同審批及履行情況檢查工作;
(八)指導監管單位開展合規管理體系建設、重大法律糾紛處置、違規責任追究工作。
群工部
一、工會建設工作
(一)負責落實集團工會對監管單位工會重點工作考核實施方案;
(二)負責指導監管單位工會成立、兼并、注銷、換屆、委員增替補及職工董事換屆選舉等工作;
(三)負責集團“職工之家”建設;
(四)負責集團工會財務管理,落實工會經費收支預決算工作、收繳匯總機關工會、各監管單位上繳集團的工會經費;
(五)負責集團工會和集團公司機關工會的組織管理。
二、群工工作
(一)負責組織召開職工代表大會、職工董事選舉工作;
(二)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以及員工勞動關系協商、勞動爭議調解;
(三)負責牽頭采購、商洽職工集體福利工作,做好工會消費幫扶、職工團購活動;
(四)負責組織開展勞模創新工作室的崗位練兵、人才培訓系列活動;
(五)負責集團共青團、女工委等群團組織工作;
(六)負責組織及協調開展文體活動;
(七)負責審核職工參加市總工會療休養活動資格。
三、統戰雙擁
(一)負責統籌統戰雙擁工作全年規劃;
(二)負責統戰雙擁工作宣講引導及相關實踐活動開展。
四、民族團結
(一)負責組織宣傳落實民族團結進步相關政策等;
(二)負責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
(三)負責推動落實民族團結進步工作氛圍營造。
五、創城創衛
(一)負責制訂創城創衛年度計劃方案;
(二)推動創城創衛活動實施;
(三)負責創城創衛督察問題整改落實。
六、垃圾分類
(一)負責制定垃圾分類年度計劃;
(二)負責按月收集、上報垃圾分類活動相關材料;
(三)負責垃圾分類實踐活動組織開展。